第七十四章送狗-《重生九二好生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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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实说,她也是听养狗的朋友介绍,说这是一只罕见的松狮犬,要她的朋友小心喂养,才知道这只丑丑的小狗,居然很有名。

    “当然了。”叶纤红得意地回答。“它是我国西藏的本地品种,因为长得像狮子,所以叫松狮。那里一年四季比较冷,所以毛毛也特别长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苏思诗竖了竖大拇指,她是真的佩服了。

    拿这只狗送给叶纤红,她还怕她不识货,没想到了解的比养狗的朋友还多。

    “谢谢诗诗姐,送这么珍贵的小狗给我。”叶纤红向苏思诗道谢,见小狗在她怀里,一付愁苦的样子,忍不住在它鼻子上轻轻搔了搔,笑道:“你长得好丑啊!不过丑得很呆萌——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就好。”苏思诗感觉自己的心意没白费。

    这狗虽然是白拿朋友的,用来送人,好歹也是她的一番心意,能被主人重视,她自然开心。

    两人在屋里坐下来,因为还没有狗窝,叶纤红去房间找了件旧衣服,垫在木地板上,让狗狗趴在那里。

    “今天没出去啊!”苏思诗见叶纤红大白天在家,随口问道。

    “是啊!美容院那边都没生意。”叶纤红有些苦恼。“我都在想,要不要另外找一份全职的工作。”

    “找什么工作?来公司帮我好了!”苏思诗招揽道。

    她是真心希望叶纤红来帮自己。

    叶纤红虽然年纪不大,学识也不高,但是眼光和见识远超同龄人,她觉得她从事美容这种技术工作,实在太浪费了,如果给自己做助理,自己肯定能省不少心。

    管着这么大一家公司,她越来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,如果有叶纤红替自己分担一些,那她就可以分出精力,好好考虑,怎么把管理这一块抓好。

    公司做到一定的规模,就必须引入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,苏思诗最近在学习欧美和港台的先进管理方式,也跟父亲及其它家人沟通过,怎么样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。

    但是想想容易,真的要实行,感觉很棘手。

    本地实在太缺少相关的人才了。

    而叶纤红给她的感觉,就像一个在欧美长大的人,在看待问题时,总能一针见血地找到问题的根本点,然后找出相应的方法,去解决它。

    再加上她的眼界和情商都比较高,说话懂得分寸,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。

    这正是一个优秀管理者的独特魅力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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