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3烛芯效应-《平凡的间谍2再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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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克洛格曼对上述四点都无法解释。

    1958年,夏威夷的一位77岁的老人躺在摇椅上面消遣的时候,忽然身冒蓝火,房东太太发现以后,立刻报了警。

    当救援人员赶到的时候,摇椅上面只剩下一堆灰烬了。

    1959年一个秋天的夜里,伦敦市区的一个狂欢的小舞厅里忽然响起一声惊叫,人们看到一名20岁的年轻人,慌张地看着面前的一支正熊熊燃烧着的巨大火柱。与这位年轻人伴舞的女友忽然发生了自燃。

    有人飞速地找来了灭火装置,可是在这使人望而生畏的蓝色火炬面前,救火装置一点作用都不起,只得眼巴巴地望着她变成了骨灰···

    赵继统把“人体自燃”的案子放到一起比较,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:一、所有案例都发生在室内,并总是致命的。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,发现者即使在附近,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“救命”的声音。

    二、死者大部分是女性,往往身材肥胖,有酗酒的恶习,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。

    三、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比正常的火灾严重,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。四肢通常未被烧毁,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,在许多案例中,躯干被完全烧毁,骨头被烧成了灰烬。

    四、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,而没有蔓延开去,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。

    五、尸体、骨灰下面地板往往复盖着一层难闻的、粘稠状的黄色液体。

    最早对人体自燃现象进行系统科学调查的人是德国化学家贾斯特斯·冯·莱比锡。

    他一共检验了大约50个人体自燃案例,对于众口铄金的酒精原因,他指出就算把解剖样本存储在浓度为70%的酒精里,这些样本也不会燃烧。

    哪怕是给老鼠注射乙醇(酒精),老鼠也不会着火。

    莱比锡的实验证明酒精与人体自燃之间几乎不存在因果关系,但仍有不少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。

    1961年,伦敦验尸官加文·瑟斯顿在《法医月刊》上发表论文《人体的异常自燃性》,对人体自燃提出了一种假设。

    该理论认为,少量外部火源例如一枚燃烧的烟头会烧焦人的衣物,令皮肤绽裂并释放皮下脂肪,脂肪反过来又被吸入燃烧的衣物,把衣物变得像烛芯一样。只要有燃料,这样的燃烧就会持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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